法治研究

一、为促进法学学术规范化建设,《法治研究》杂志社从2021年第1期起,执行《法学引注手册》(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)引注标准。具体要求如下:

(一)所有投稿都请在文章正文篇名之下,附中文摘要和关键词。在结尾附英文篇名、摘要、关键词。

(二)作者简介包括单位、职称、学历以及文章所获基金资助或课题情况。作者简介用星号“*”,标于页下脚注,不要与正文注释连续编号。

(三)正文注释采脚注样式,整篇连续编号“1 2 3 4……”,集中标注于当页底端。

(四)同一文献在文中多次出现,第一次必须引用完整信息,再次引用可略写,页码相同略写为“前引注1”(示例);页码不相同略写为“前引注1,第xx页”。前后紧邻的两个引注,文献相同且没有其他文献干扰的,写“同上注”。

(五)对全句的引用,引注符号置于句号、问号等标点之后;对句子部分内容的引用,引注符号置于该部分之后;对句中字词的直接引用,引注符号应当紧接引号,置于其他标点之前。
(六)直接引用的,标明具体信息所在文献的页码,间接、概括性引用的,标明信息所在文献的具体页码或起止页码。起止页码之间用短横线连接。间接引用应在注释文献前标注“参见”二字。引用非原始文献,即转引,应先注明原始文献的注释信息,然后以“转引自”加出处。

(七)作者引用自己论著,不采用“拙著”“拙文”等谦称,应和标注其他作者作品一样,标明作者姓名。

(八)引用书籍、刊物、报纸、文章篇名、学位论文等用书名号;文献来源前加“载”;著作的版次紧随著作名称,以(第×版)、(修订版)或(增订版)的方式表示;连续出版物中析出的文献,写清楚文集的编者、卷数(第×卷第×辑)以及页码;网页文章注明上传日期,没有上传日期的注明访问日期;微信公众号文章注明登载日期。具体示例如下:

1.图书类

陈瑞华:《企业合规基本理论》,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,第20—21页。[美]奥斯汀·萨拉特、[美]帕特丽夏·尤伊克主编:《法社会学手册》,王文华、刘明、刘冬影等译,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,第80页。

2.期刊文章

刘凯湘:《商事行为理论在商法中的意义与规则构建》,载《法治研究》2020年第3期。

3.文集文章

杨帆:《法社会学理论范式的拓展:从“冲突/共识”模式到“议论的法社会学”》,载《北大法律评论》第18卷第1辑,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,第207页。

4.报纸文章

张晋藩:《从古代民事法律中汲取智慧》,载《人民日报》2020年7月2日,第9版。

5.学位论文

曹佳:《事实认定的证成理论研究》,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论文,第35页。

6.网页文章
(1)在作者和文章名之后,标明网站名称、上传日期和网址,例如:汪波:《哈尔滨市政法机关正对“宝马案”认真调查复查》,载人民网2004年1月10日,http://www.people.com.cn/GB/shehui/1062/2289764.html。(2)如果网页没有显示上传日期的,标注访问日期,例如:梁慧星:《难忘的1979—1986——为祝贺导师王家福先生八十大寿而作》,载中国法学网,http://www.iolaw.org.cn/showArticle.aspx?id=2665,2019年5月10日访问。

7.微信公众号文章

罗培新:《社会信用立法的若干范畴:兼评发改委与央行的社会信用新规草案》,载微信公众号“中国法律评论”2020年8月12日。(注意:后面注明微信公众号登载文章的日期,而非访问日期)

8.法律文本
法律文本的条、款、项序数采用阿拉伯数字,序数中的括号省略。例如,《民法总则》第123条第2款第3项。

9.司法案例
包郑照等诉苍南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案,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(1988)浙法民上字7号。

二、稿件字数要求在15000-20000字之间,最多不超过25000字,特别优秀稿件除外。

三、本刊原则上不发表合作署名稿件,特别优秀的除外。

四、本刊实行双向匿名评审。来稿经专家评审后,编辑部将及时通知作者。自收到稿件之日起,30 日内没有收到修改意见或录用通知,作者可另行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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